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依据《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冀数政规〔2024〕2号)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邢台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二、申报条件(一)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条件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4、近3年(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二)授权运营申报应用场景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3.按照“一场景一清单”模式使用公共数据,以及所需公共数据的名称、字段、质量要求、提供单位等,文件标题格式为“邢台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填报单位名称+场景名称”,(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程序授权使用,联系人:郝培达联系电话:0319-3288710联系邮箱:xtssjjsjk@163.com附件:1.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用场景说明2.应用场景及所需数据情况表3.填报单位信息表邢台市数据局关于征集邢台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的公告.doc附件1: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用场景说明.docx附件2:应用场景及所需数据情况表.docx附件3:填报单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