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评审暂行办法》(咸人组文〔2017〕14号)和《“南鄂英才”购房及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咸房文〔2017〕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咸宁市“南鄂英才”2021年获评人员顾正兵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且申报资料真实齐全,拟按规定发放购房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下表,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人才层次获评时间补助金额1顾正兵湖北丹鼎科技有限公司B类创业2021年29.75万元公示期10天(2025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向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反映,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67号联系电话:0715-8128158邮箱:xn_market@163.com咸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