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4〕19号)等规定,我们会同自治区科技厅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联系人:禹倩倩联系电话:5069399(8399)反馈方式如下: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nxcztjkwc@126.com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8585033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宁夏财政厅教科文处(邮编750001)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