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完成了2024年第四季度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核工作,共有7名申请人符合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条件,二、申请和发放条件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三、投诉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及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反映,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电话:0755-82237034咨询电话:0755-88601405四、特别提示(一)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购房补贴,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离职当月停发购房补贴,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领军人才安居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