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油等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3〕90号)文件精神,经全市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线上初审、市级农业农村局线上审核,全市范围内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13家,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金额77204万元,共申请贴息325.096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我局再根据实际情况向省厅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我市上报的审核结果,在直报平台中按照不同主体类型、比例进行随机抽检的方式,对申请贴息主体相关信息进行审定,抽查比例不低于申报主体的30%,实际贴息结果和资金以省厅下达的为准,附件:常德市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市级审核情况汇总表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2日附件常德市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汇总表序号区县主体名称审核贴息金额(万元)全市合计325.09691武陵区常德首衡实业有限公司100武陵区小计1001鼎城区常德市鼎城区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54.5162鼎城区常德市神凤禽业有限公司2.0624鼎城区小计56.57841石门县湖南湘佳美食心动食品有限公司60.52622石门县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石门县小计160.52621汉寿县湖南金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65042汉寿县汉寿县同心农机专业合作社0.63173汉寿县汉寿县润惠种养专业合作社0.81694汉寿县汉寿县昌元家庭农场1.465汉寿县汉寿县洲口镇夏帆农机专业合作社0.54656汉寿县汉寿县华太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0.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