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普惠信用贷款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的通知

增城区人民政府 | 2025-02-18
叠加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及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的功能,第四条风险补偿对象为参与本风险分担机制的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机构,区政府对合作银行机构符合本细则补偿条件的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给予20%的补偿,(二)申请风险补偿的条件申请资金补偿的不良贷款或实际代偿损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单户年度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含其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个体工商户及白名单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农”主体,或一家合作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向同一借款人多次发放贷款(担保),第七条风险补偿有关工作程序如下:(一)贷款(担保)项目报送1.合作银行机构贷款项目需报送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登记,2.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贷款项目担保业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需及时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不良贷款本金(实际代偿损失)损失补偿申请,受托管理机构按本细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主体、额度、属性及用途等)对合作机构提交的不良贷款(实际代偿损失)申报补偿资料进行审核,普惠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合作机构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上一年度不良贷款本金实际损失(实际代偿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2.合作机构在同一年度申请补偿的不良贷款本金损失(实际代偿损失)总额达到相应合作机构经受托管理机构登记入库的贷款金额的2%时,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普惠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协议,2.制定合作银行机构、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贷款项目报送及风险补偿申请操作规程,)2.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职责:(1)定期向受托管理机构报告符合补偿条件的贷款项目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并报送材料,第十五条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度对合作银行机构、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更多精选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8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7 00:00:00
  • 2025-02-14 00:00:00
  • 2025-02-14 00:00:00
  • 2025-02-14 00:00:00
  • 2025-02-14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