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1〕7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8〕70号)精神,经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自愿申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复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商标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异议者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2118711,传真:22118757,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附件:拟发放2021年度地理标志商标奖励资金情况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3日友情提示:视频播放功能仅支持IE9以及IE9以上版本浏览器附件下载:·拟发放2021年度地理标志商标奖励资金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