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2024年支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电费稳定生猪供应项目实施方案》(海农〔2024〕177号),经企业申请,市、区两级审核,拟对海南丽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江种猪场)等7家完成2024年生产计划90%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给予电费支持,共计1622.8542万元,各产能调控基地拟支持电费如下:序号拟支持产能调控基地拟支持金额(万元)1海南丽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江种猪场)7.032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红明原种猪场)194.26323海南罗牛山新昌种猪有限公司219.62884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大致坡猪场)297.55225海南农垦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东昌五队育肥场)207.1746海南新六农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坡红明猪场)494.197海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二分场)203.016共计1622.8542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10日—2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有关申诉、质疑及相关各方监督,电话:68723616,邮箱:hkxm68723616@163.com,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4034室,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