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8日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二)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补贴申请,(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补贴受理部门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和补贴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下达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五、部门职责市商务委负责受理置换更新购买燃油小客车的补贴申请和审核,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负责受理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小客车补贴申请和审核,市公安局负责车辆转让登记以及新车注册登记信息的审核工作,七、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