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将社会车辆租赁机构纳入“互联网+监督”系统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慈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按照相关要求将有资质的社会车辆租赁机构纳入“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信息平台,为全县各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3.提供公司车辆租赁价格表;4.提供过往业绩资料;5.符合协议约定要求,4.联系人:赵群哲13469199556附件:租车服务协议书慈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2月17日附件:租车服务协议书甲方:办公地址:乙方:办公地址:服务电话:甲方为慈利县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同意将车载终端接入公车信息平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同意将租赁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相关信息纳入“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信息平台,承运人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50万/座,六、乙方以不高于双方约定的价格提供有偿服务,乙方每季度首月15号之前向租车单位提供公车信息平台打印的租车单,十、车辆租用期间驾驶员的工资、车辆的油费、年检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以及维修保养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替代车辆并赶到故障发生地点(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在1小时内赶到,由乙方与租车单位协商租车价格,超时间按50元/小时、超里程按5元/公里加收服务费,超时间按50元/小时、超里程按5元/公里加收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