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5〕270号)文件精神,二、基本条件和标准(一)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一)由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附件2)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或复核申请书(附件3、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需装订成册、制作目录和加盖公章(封面及骑缝处),于2025年3月5日前将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各镇街联系人处(附件5),(二)各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把关、积极推荐申报,(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资料、盖章版汇总表(附件6、附件7)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联系人处,(四)市局审核后会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