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要求,经审核,现将初次创业补贴及初次创业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拟拨付给周海珍等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补贴5000元,拟拨付给李蕊含等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社保补贴7841.1元,公示期3天(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6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监督电话:0315-8727703附件:初次创业补贴及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