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对全区36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培训效果等方面开展了规范办学评估,评估结果如下:A等次8家,B等次11家,C等次8家,D等次8家,不确定等次1家,现将年度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月12日,现接受社会监督,单位或个人若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逾期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30-3119752,邮箱:331408914@qq.com附件:江阳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4年度年度评估汇总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6日附件:江阳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4年度年度评估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