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4〕9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条件(一)申报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二)申报范围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收购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生产性贷款,2.贴息以申报年度实际发生的存量贷款和支付的利息及申报范围的支出为依据,同一主体同一年度贴息年贷款额不超过2000万元,3.已按投入额计算享受过财政补助的项目,1.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2.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还款申报清单;3.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用途申报清单,4.申报主体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证和还款凭证复印件,5.申报年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收购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生产相关采购(建设)合同及支出凭证(发票、银行转账、会计记账等)等材料,7.申报贷款贴息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内容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时间、建设内容(设施设备名称、型号、采购时间)等,联系电话:0571-89601553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0日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doc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还款申报清单.xls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用途申报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