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按照认定条件要求,提交《惠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书》、建设方案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至辖区内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惠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科研成果产出的重要载体,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报单位应是在惠州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2.实验室依托申报单位设立,研发经费投入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且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近3年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5.实验室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全职人员比例不低于70%),7.申报单位近三年取得的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批市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成果转化科张娜2808736邮箱:kjjcxy@huizhou.gov.cn附件:1.惠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书2.惠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