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制定了《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方案》,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开展全面综合评估,二、评估范围2022年1月1日以前在我省设立的10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见附件1)和8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参加本次综合评估(见附件2),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市(州)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负责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1.设站单位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我厅将结合评估数据反馈情况和设站单位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对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各博士后管理单位、设站单位要充分认识综合评估的重要意义,做好本次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