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办事原则,根据《江山市2024年度乡镇(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激励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5-02-12至2025-02-1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镇反映,项目情况执行项目名称省级以上文明村永兴坞村、狮峰村2024年改造提升奖励资金补助金额200000.00序号计划实施年月补助对象补助金额1202401-202412永兴坞村100000元2202401-202412狮峰村100000元举报电话:13967000955、13575679059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02-12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