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并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4)能够提供一定数量、具有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6)能够按照规定对见习对象在见习期间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月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贴,2.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4.见习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单位可在该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