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会议费管理,第五条省直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第十一条省直部门应当严控会议规模:一、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数量限定,四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50人,原则上在省直部门及其系统内部会议室召开,驻省外省直单位按照本办法会议费标准执行,(二)线上会议的费用不纳入前款规定的综合限额标准内核算,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际批准的会议天数、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费综合限额标准,省直部门按照会议天数、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费综合限额标准,使用单位内部信息系统召开线上会议产生的系统相关费用,第二十三条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三)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省直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制定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议费管理由各部门依据从严从紧原则参照本办法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