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落户集美区的厦门市“双百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一、适用对象经申报入选厦门市“双百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该人才及其创办的企业与集美区人民政府签订“双百计划”人才创业落户协议书,在获得相应的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后,各行业主管部门)三、申报程序由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四、监督管理1.本办法扶持资金纳入区商务局年度部门预算,2.区商务局负责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其创办企业与集美区人民政府签订“双百计划”人才创业落户协议,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市、区“双百计划”人才政策和落户协议,负责本行业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其创办企业和已拨付资金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其创办企业在按本办法获得区级创业扶持资金时,其创业扶持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由高层次创业人才所在企业申报,4.“双百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其创办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由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局依据本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办事指南,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2025年1月23日附件下载:《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关于“双百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区级配套扶持暂行办法》集商务规〔2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