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1﹞38号)和(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现对化州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化州市绿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间企业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8日,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668-7331957,地址:化州市文仙路60号,附件:24年下半年小微企业公示明细.xlsx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