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评价质量,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4〕35号)和《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暂行)》(退役军人办发〔2024〕34号)等文件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专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扩充退役军人事务员人才资源储备、完善职业等级认定保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原则上确定不多于3家评价机构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二、申报职业本次申报职业为退役军人事务员,2.属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式备案的评价机构,3.设有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专门内设组织,5.具有较完善的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能够自觉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向社会公示遴选出的机构名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相关材料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审定,附件:附件1: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材料附件2: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推荐评审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1月20日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场遴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