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设立条件在青岛自贸片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至少1名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二、申请及认定程序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认定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区初审、评审考察、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填写《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见附件),报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二)区级初审青岛自由贸易创新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评审考察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四)发文公布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通过的单位,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申报单位需有意向且具备招收博士后条件,联系电话:0532-86766937附件: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