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加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统计工作,我局拟开展2024年年度和2025年月度及半年度的全市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调查依据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及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三、2024年度统计调查全市已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均有义务填报统计报表,各企业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登陆“深圳市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tj.szecsc.org.cn/)完成年度数据直报工作,请将相关表格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dstj@szfetsc.com.cn)进行报送,四、2025年月度统计调查样本企业应于次月15日前通过“深圳市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tj.szecsc.org.cn/)完成月度数据直报工作,请将相关表格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dstj@szfetsc.com.cn)进行报送,五、2025年半年度统计调查样本企业应于半年度次月15日前通过“深圳市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tj.szecsc.org.cn/)完成半年度数据直报工作,请将相关表格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dstj@szfetsc.com.cn)进行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是每一个调查对象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我局将企业是否按时报送电商统计数据列为企业申报相关扶持项目的条件之一,请各企业积极配合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报送报表数据,附件: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及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2月10日相关附件附件:深圳市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及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doc相关文档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