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6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和《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函》(佛工信函〔2024〕453号),现将我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2月1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与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佛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10日附件.佛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wps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