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托育(托幼)服务机构:根据《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卫发〔2024〕40号)文件精神,对已申请认定的2家托育机构(高县萌萌托育中心、高县风车宝贝托育中心),严格按照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进行材料审核,2024年12月23日,对照《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开展现场评估,拟认定高县萌萌托育中心、高县风车宝贝托育中心为高县普惠托育机构,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公示,决定认定高县萌萌托育中心、高县风车宝贝托育中心为高县普惠托育机构,有效期3年,我局对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希望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为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附件:2024年高县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名单高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