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及《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留平工作的通知》(四办字〔2025〕2号),二、人数及条件(一)人员数量按照2025年、2026年省政府、省军区向我市下达征兵命令中明确的高校毕业生征集任务数量确定,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资格条件,市委组织部、市征兵办、市委编办结合上级关于开展征兵工作的有关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征兵办联合制定公告并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截止前到报名应征地县(市)区征兵办现场确认,应征高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均由各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市征兵办对各县(市)区征兵办报送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统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市征兵办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条件,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由报名应征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并与市委组织部、市征兵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四平市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留平安置协议书》,持签订的《四平市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留平安置协议书》到各入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统筹安置到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落编、核岗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