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才飞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3〕1号),现就开展三明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本次申报认定的“人才飞地”为“飞地研发机构”,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对“飞地研发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申报单位与“飞地研发机构”拥有隶属关系的,“飞地研发机构”与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或研发方向上应具有一致性,2.“飞地研发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场地不少于100㎡,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研发人员(年销售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内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年销售亿元以下的企业专业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4.“飞地研发机构”每年研究开发自选新产品或课题不少于2个,三、申报材料1.《“人才飞地”建设申请表》,4.“人才飞地”建立单位近2年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如“飞地研发机构”为非法人单位,需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pdf和word/wps版各一份)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和统一报送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市直单位根据所属领域经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外专人才科,并享受《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才飞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3〕1号)相应政策待遇,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三明市科技局外专人才科游晓军联系电话:8590851附件:三明市“人才飞地”建设申请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