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9月30日,二、监察对象和监察方式2025年我省计划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工业节能监察318家,其中省级监察企业123家(附件1),市级监察企业195家(附件2),具体监察方式和内容见附件3,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要求,持续提升工业节能监察执行效能,及时向社会公开节能监察情况,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工业节能监察通知书》要求,根据监察结果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二)创新监察方式,积极探索依托省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数字化监察,采用书面(数字化)监察方式的,合力提升节能监察效能,将节能监察结果与绿色制造创建、能效“领跑者”遴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等工作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