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参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2)中有关要求和报告模板,二、申报要求(一)绿色工厂申报此次绿色工厂的企业应为本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二)绿色工业园区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申报园区对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组织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核心制造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此次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应为在本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对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4)进行评价,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各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其他要求1.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企业、园区的审核把关,联系电话:2967538报送邮箱:gxjlsfzk@ji.shandong.cn附件:1.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2.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8日附件1.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2: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docx附件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docx附件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