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3〕10号),参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6号)等文件,制定本申报指南,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申报指南阳江市商务局2025年2月5日(联系人:姜海东、3362869)附件:1.附件.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