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联合评审的相关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出具项目入区意见,(四)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区政府专题会评审的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招商主体单位与项目方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五)合同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内容包括投资主体、计划总投资、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经济效益、开竣工时间等条款,第十七条负责组织评审的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第二十条《项目投资合同书》签订后,第七章项目退出第二十五条项目退出是指项目方违反《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不按期开工、产出效益不达标、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第二十六条在《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的建设运营周期内,可认定项目为被要求退出的项目:(一)项目方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后,(二)项目方在投资有效期内自愿终止《项目投资合同书》,未达到《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应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和建设时间节点,(七)项目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八)项目方存在其他已实际不能履行《项目投资合同书》的情况,因《项目投资合同书》终止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方及相关单位于《项目投资合同书》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全部资产处置和土地收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