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特此通知,一、进一步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力度(一)支持企业参加境外重点专业展会由市商务局提前发布我市重点支持的境外专业展会名录,对企业参加相关展会发生的展位费、交通费予以支持,1.对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给予不高于9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支持金额不超过4万元,企业参加“粤贸全球”展会的,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不属于本措施支持范围,2.对业务发生年度进出口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参展企业发生的交通费(仅限飞机经济舱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场展会支持1人,对业务发生年度进出口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按企业实缴保费予以不高于3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降低外贸企业汇率波动风险(四)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利用财政资金,建立1500万元的汇率避险资金池,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着力降低汇率波动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影响,四、加大贸易救济工作力度(五)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外贸企业事前风险防范工作,由市商务局联合外经贸领域相关商协会、涉外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外贸企业开展风险防范专题培训、政策宣讲、合规诊断、风险预警等工作,确保外贸企业“信息宣传全覆盖、现场培训全覆盖、合规诊断全覆盖”,(六)支持企业做好事后应对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境外“双反”调查、337调查、各类实体清单等贸易纠纷,凡对贸易纠纷进行研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佐证材料的,按企业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获取各级财政应对贸易纠纷支持资金不得超过企业实际发生费用,六、其他(一)本措施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具体要求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实际获得扶持资金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准,(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业务支持时间包括2025、2026业务年度,(三)本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