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智慧农场(农机)项目建设申报指引》的通知各镇(区、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现将《2025年度省级智慧农场(农机)项目建设指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各镇(区、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引》要求,请各镇(区、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项目申报指引》规定的申报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材料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话:86118032附件:1.2025年度省级智慧农场(农机)项目建设申报指引2.2025年度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6日附件1:2025年度省级智慧农场(农机)项目建设申报指引一、支持对象开展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二、支持内容(一)建设稻麦周年生产“无人化农场”1个,实现农田信息感知实时化、稻麦生产程无人化作业、农场生产态势可视化,(四)农场建成后每季实际开展稻麦生产全程无人化作业面积不少于500亩,形成在全省具有引领作用的稻麦周年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方案,(三)经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把关,附件2: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专项名称:工作任务名称:实施项目名称:实施项目编号:实施单位名称(盖章):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一、实施范围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单位:万元实施内容资金来源合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四、实施进度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