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4〕29号)文件要求,针对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中支持休闲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政策的申报要求明确如下:一、项目申报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含下属国有企业)、村民委员会(社区)(一)项目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整体要求,项目涉及经营性设施建设的,建设用地(包括临时设施用地)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符合要求,项目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二)项目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休闲观光与农事体验等,农业产业相关配套用地规模须达到一定规模,(三)项目依托特色农业产业,也可兼顾其他条件较成熟的产业融合项目,二、项目支持内容(一)包含地产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涉及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的建设和投入,(二)以休闲农业建设所必需的基础性、公益性、安全性、卫生环保基础设施等设施建设,1.基础设施包括:建设与休闲农业相配套的服务等设施,2.设施设备包括:休闲农业景区(点)展示信息网络等设施,3.其他有关配套设施,四、项目建设期限省级(含)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