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建便〔2025〕8号各相关机构: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109号)要求,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对2024年确定的15个县域商业建设资金支持县的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工作,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15个县),(二)项目要求委托第三方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抽查等方式,对2024年度支持市县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二)项目时间第三方机构需在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三)预算金额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15个县)不超过31.65万元,(三)具备提供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五)近三年承接过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八)《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体系》编制提纲,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15个县)实施方案,内容可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74号)、《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四、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6日18:00报名方式:报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为一个文档(邮件命名方式:报价单位+项目名称)发送至市场体系建设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