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规定,我区已对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审核,现将单位名单(附件1)进行公布,一、请区内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通过表格名单(附件1)确认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状态,并根据表格指南的指引处理相应情况,二、如有疑问或者异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咨询反映:(一)拨打我区社保中心稳岗咨询专线电话020-81008292,如电话指引需补充材料核实,可发送相关资料至我区社保中心公共邮箱1971856133@qq.com或携带相关资料去我区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电子材料标题注明:荔湾区稳岗返还+单位名称+信用代码,(二)就近前往我区街道社保经办机构(附件2)反映,附件:1.单位名单.xlsx2.荔湾区各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xlsx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