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榕市监规〔2022〕6号)和《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方案》(榕市监规〔2022〕9号)精神,为加快建设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加快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运营机制,决定将四创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列为2024年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等3家单位列为2024年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见附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每三年对建设单位进行一次复核,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规范,高效服务创新创业主体与社会公众,各建设单位需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工作及年度进展,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本辖区各建设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信息资源建设、相关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局转报辖区内各建设单位的阶段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等情况,附件:2024年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和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