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征集我县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通知如下:一、销售主体选取条件(一)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线上销售主体能够提供统一规范的物流配送、上门送货、协助消费者完成拆封、现场激活等服务,销售主体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S/N码、IMEI码能效标识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包括销售发票、商品外包装照片(包含S/N码及IMEI码)、现场激活照片、收货地址等资料,二、申报资料1、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2、销售主体基本情况:主要包括:(1)销售主体名称、性质(个体户/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范围、门店数量、占地面积、授权品牌品类情况,(2)仓储能力:仓库地址、产品储存数量,4、所有经营门店门头照片(标注具体地址)、门店内部照片、产品库存照片、旧产品处理相关资料(台账、发票、收据、协议/合同等),5、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材料(应急管理部门盖章),(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和企业/个体户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3)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7、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防范骗补、套补及综合处置能力的措施),地址:夏县人民政府103办公室联系人:胡毓彬电话:0359-853585518636330081邮箱:jmj8531411@163.com附件: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docx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