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南安市农业科技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有关乡镇(街道)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确定南安市顺和家庭农场、福建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农事服务中心为2024年南安市农业科技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