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十亿元以上重大旅游项目竣工给予300万元奖励,分别奖励4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提档升级的景区按同A级的标准给予补足,对新评定的省级自驾游基地(自驾车旅居营地)奖励1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乡村旅游重点(特色)村、旅游风景道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6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创建的金树叶级、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智慧文旅示范项目给予奖励10万元,星级饭店(含民宿)、旅行社、景区景点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