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越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四街道除外)关于申报2024年度制造业、服务业政策(质量品牌、标准)财政资金补助项目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标准1、《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先行区“1515”专项行动专项政策》第十八条:鼓励企业导入先进管理方法,3、《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先行区“1515”专项行动专项政策》第十八条:对当年首次取得“浙江制造”认证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5、《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先行区“1515”专项行动专项政策》第十九条:当年主导制修订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提交以下材料:《五星级质量管理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制定标准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5),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企业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提交以下材料:《标准创新型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9),联系人:凌家炜、金李慧联系电话:0575-85129993、0575-85087306附件:1、五星级质量管理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2、中国品牌价值榜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3、产品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4、其他途径取得“品字标”授权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5、企业制定标准奖励资金申请表6、标准创新贡献奖励资金申请表7、标准化试点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8、“浙江标准”奖励资金申请表9、标准创新型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10、“品字标浙江服务”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1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