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28号)文件规定,拟对温岭市方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温岭市坞根金夕歌文化创意工作室、浙江舜浦工艺美术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合院子民宿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喜柿山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温岭市慕然海谷民宿有限公司、温岭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蒋协兴食补堂(温岭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石塘镇人民政府、坞根镇人民政府、松门镇人民政府、箬横镇人民政府、温峤镇人民政府等奖补资金340.2万元(详见奖励资金明细表)进行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6086590、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86208677,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5月13日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