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扩大消费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4〕734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县符合要求的2024年扩大消费贷款贴息项目1个:彭阳县梯田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彭阳县梯田夜肆项目,给予贷款贴息4.065389万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支付彭阳县梯田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彭阳县梯田夜肆项目贷款贴息资金4.06538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贴息项目及兑付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电话:0954-7013276,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