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5年1月8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将视为无效举报,本公示仅为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雅安市政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联系电话:(0835)22273852361558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2日建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公司名称申办事项评审意见汉源县隆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不分等级[延续申请]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