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本:江门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图解:江门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江府〔2025〕1号JMFG202500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江门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2日江门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我市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五条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事务中心依职责指导全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事务中心依职责监督指导所辖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梁、国省道普通干线公路桥梁、农村公路桥梁、城市轨道高架桥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职责指导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职责监督指导辖区范围内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加强辖区范围高速公路桥梁、国省道普通干线公路桥梁、农村公路桥梁、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的组织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协助开展桥梁桥下空间整体的利用和管理工作,我市桥下空间利用模式分为公共交通设施类、城市管理类和综合服务类,(三)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公路事务中心按要求组织桥梁管理机构或经营企业、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桥下空间合理利用具体实施方案会审和施工图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使用单位与桥梁管理机构或经营企业、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签订《桥下空间使用安全保护三方协议》,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组织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公路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桥梁管理机构或经营企业应通知属地人民政府和使用单位停止桥下空间的一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