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规〔20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28日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为贯彻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聚焦全面优化低空产业发展外部环境、全面开发开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全面加强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培育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鼓楼区、高新区、福州新区开展低空产业应用示范,市发改委指导、鼓楼区负责编制低空空域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鼓楼区政府,建设无人机监管系统、低空运行管理系统、低空空域图管理系统、适飞空域飞行红绿灯系统、适飞空域规划导航服务系统和无人机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鼓楼区政府、航空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全面加强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11.布局低空飞行服务基础设施,福州市低空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接入、飞行管理细则规范等,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航空城管委会、鼓楼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培育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鼓楼区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福州新区临空经济区为低空产业主要承载区“两区”为主,用好当前省、市支持福州低空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支持低空产业相关企业发展培育、技术创新、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