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内容为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产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三、工作安排本次评价包括绩效自评、材料审核和实地抽评、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分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各市县经信局按照《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体系》(附件2附表1)对本地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内容按资金方向逐个进行自评打分,分别填写绩效自评得分表(附件2-附表2)、项目管理自评明细表(附件2-附表3)、《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市县经信局组织,项目用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5)、项目自评报告(附件6)和有关佐证材料,组织对各市县经信局报送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和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对《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中评分情况进行审核,现场检查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和绩效落实等情况(抽评地区名单另行通知),评价组根据对各市县经信局绩效自评材料审核和实地抽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附表),附件:1.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含:附表分市县绩效目标表).doc2.XX地区2021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含:附表1自评指标体系,附表3项目管理自评明细表).doc3.2021年度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表(含:附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4.XX地区2021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自评报告(参考提纲).doc5.项目绩效自评表.doc6.XX项目自评报告(参考提纲).doc7.XX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参考提纲).doc8.承诺书(参考格式).doc9.绩效评价需报送资料清单.doc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