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南湖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南政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街道、园区)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现将2024年南湖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20日起到1月26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区发改局联系人:盛月春,电话:82571928陈春圆,电话:82572812区财政局联系人:鲍毓婕,电话:82838554附件:2024年南湖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