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咸丰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奖补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联系地址:咸丰县卫生健康局211室联系电话:0718-6822880附件:《咸丰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奖补办法》咸丰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1月13日咸丰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奖补办法根据《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单个实施主体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推进地产药材加工销售(三)扶持中药材加工企业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地产中药材加工销售,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奖补5万元,给予20万元奖补,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万元奖补,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万元奖补,四、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五)打造药膳示范店对经营1年及以上,给予2万元奖补,给予5万元奖补,五、奖补实施(七)加强奖补实施按照实施主体主动申报备案并提出正式申请,发展种植类奖补由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对实施主体兑现,其它类奖补由县卫健局直接对实施主体兑现,六、奖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八)强化诚信建设及资金监管申请奖补资金的实施主体。